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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侦探取证调查:曲靖商业银行原董事长接受
发布时间:2024-01-11 18:01

宁波侦探取证调查:曲靖商业银行原董事长接受调查19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宁波商业调查公司,曲靖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商业银行)原​​董事长侯宁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遵守纪律和法律并自愿投案自首。 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是继16日富电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原行长徐永平、原营销部经理胡娟双双自首后,云南省银行系统干部第二次主动自首这个月的。

公开资料显示,侯宁波出生于1966年11月,硕士。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罗平县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任中国农业银行宣威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任曲靖城市信用联社总社党委委员、总经理、主任; 政协曲靖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市政协经济建设委员会委员; 现任曲靖商业银行总行党委委员、行长、董事、第三届董事会主席、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2015年7月,原云南银监局对侯宁波任职资格的核准显示,2014年6月27日,该局核准侯宁波担任曲靖商业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试用期一年。 如今试用期已满,其董事长任职资格已正式获得批准。

中新经纬注意到东莞私人调查取证,2018年9月,因董事会任期届满,侯宁波不再担任该行董事长。 同时,曲靖商业银行发布了《关于选举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长的公告》。 2018年8月7日至9日,曲靖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侯宁波、徐雪飞(女)为职工监事。 同年9月3日,该行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侯宁波为曲靖商业银行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次年11月11日,曲靖商业银行官网公告称,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侯宁波因个人原因辞去曲靖商业银行职工代表监事、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职务。书面申请。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侯宁波担任曲靖商业银行董事长期间,曲靖商业银行多次被罚款。 当地监管部门于2017年1月16日、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18日对曲靖商业银行及其法定代表人侯宁波进行了罚款,主要违规行为为不遵守规定。 履行案件防控职责,向监管部门提交虚假存单质押贷款自查报告,违反规定同意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用应收账款投资承接银行信贷资产,违规核销不合格坏账贷款、向不具备再贴现业务资格的分支机构办理再贴现业务、违规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等。

曲靖市商业银行于2006年正式成立,是在原曲靖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的城市商业银行。 据曲靖商业银行2021年年报显示,报告期末,该行总资产632.41亿元,增长3.94%; 2021年营业收入12.38亿元,同比下降9.17%; 净利润2.36亿元,同比增长10.01%。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1年12月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为3.27%,较上年末上升0.56个百分点。 拨备覆盖率为194.86%,较上年末提高0.88个百分点。

股东方面,2021年年报显示,米春雷为法定代表人的蓝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曲靖商业银行约4.92亿股,持股比例为19.50%,并列其中云南水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包括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新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3.50%、12.00%。

宁波侦探取证调查在侯宁波自首前,云南省银行系统已有两名干部自首。 12月16日云南省银行系统又一干部自首!曲靖商业银行原董事长接受调查,据云南省纪委驻富电银行、楚雄州监委纪检监察组通报:富电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原营销部经理胡娟、徐永平,富电银行昆明五华分行原行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省纪委驻富电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监察并接受指定的国家和市监察委员会的调查。 (作者:魏巍 实习生:高轩 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