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侦探调查:用“法治+爱心”保障性侵女童权益司法网北京4月17日电(记者胡雨涵)近年来,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屡屡被媒体曝光,刺痛公众神经。 今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151人,同比增长2.2%。“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中,性侵犯罪受害人占52.3%。”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了近十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发现被性侵的最小儿童只有4岁。 主要年龄段集中在6-10岁,呈现低龄化趋势。 不仅如此,其隐蔽性强,熟人作案频发,心理创伤难以愈合,容易造成“二次伤害”,师生关系多……此类犯罪也被视为被许多处理轻微案件的检察官“未起诉”。 阳光下最大的罪恶”。
图片来自法制日报。
“我们还能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做些什么呢?”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反复思考如何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采访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多位检察官,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一个原则——“孩子利益最大化”。 也许这就是答案的轮廓。
插画:检察官为保护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做了什么?胡兮兮图
强制报告:性侵案件的“发现难”
近日,2019年《上海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白皮书》公开披露,2019年,上海检察院共立案审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20起,逮捕246人,审查起诉191起案件。共 211 人。 被定罪的性侵案件多为熟人实施,其中邻居、网友、其他熟人、课外辅导员分别占24.3%、13.5%、10.2和8.8%。
2019年《上海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白皮书》图片。
熟人作案比例较高,手段颇具欺骗性。 这是很多调查中都存在的普遍现象。 2017年7月,杭州市萧山区一位“父亲”抱着昏迷不醒、裤子上有血迹的小女孩去看医生,并谎称是摔伤所致。 接诊医生发现小女孩下身撕裂流血,立即报警。
经调查发现,“父亲”杨某竟是小女孩的邻居。 一年来,他多次服用安眠药,导致小女孩陷入昏迷,然后对她进行了性侵犯。 2018年6月8日,杨某因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中央电视台社会法制频道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节目《守护明天》专题报道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案件。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隐蔽性强、隐蔽率高的特点。”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涂龙科表示,此类案件及时报告率低,客观证据容易丢失,调查容易拖延。 以及取证的最佳时机。
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 大多数情况下,小女孩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如果没有医生的紧急呼叫,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张工讲述了自己的担忧。
“未成年人性侵案件通常存在发现难、干预难、取证、定罪难等现实问题。” 萧山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方云解释,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隐蔽。 这是坏的。 犯罪嫌疑人往往拒不认罪,未成年人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宁波侦查取证,儿童证言不清易受干扰。
为此,2018年6月5日,萧山区检察院会同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合发布全国首个《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涉嫌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或者工伤、火灾、溺水、自杀或者其他非正常工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案件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送人民检察院。 , 卫生当局提交的记录。
随后,浙江杭州、江苏无锡、广东佛山、甘肃嘉峪关等多地相继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湖北率先建立省级系统,已收到学校、医院等即时举报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重大敏感案件线索26条。2019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院检察长石伟忠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国范围内的未成年人犯罪强制举报制度等制度。
“强制报告制度的出现,有利于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唤醒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理念。” 张弓认为,未成年人性侵案件“难以侦破”的局面有望得到解决。 他说:“也许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生活在温暖的阳光下,所以让我们努力成为‘小红帽’背后默默守护的猎人吧。”